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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开展蓝天保卫战决战决胜攻坚行动的通知

渭南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开展蓝天保卫战决战决胜攻坚行动的

通   知

 

各街道办事处,金城社区居民委员会,管委会各有关工作部门,各相关双管单位:

按照《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蓝天保卫战决战决胜攻坚行动的紧急通知》(渭环督通〔2020〕21号)要求,为确保到年底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自即日起到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决战13天,决胜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12月18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已发布橙色预警通告,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强化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责任,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监管覆盖到位、措施执行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应急防范到位。12月19日至31日应急响应期间,严禁散煤和生物质燃烧、严禁高排放车辆运输、严禁土方作业,严格落实停产和错峰生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污染排放强度。各相关部门要尽快通知区内各供热、化工、机械制造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和建筑工地于12月20日前做好燃料、物料储备工作,全力以赴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重点行业企业全面落实错峰生产

12月19日至31日,全区范围内工业企业涉及水泥、燃煤砖瓦窑、燃煤陶瓷、石膏板、保温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等建材行业全部实施停产。水泥粉磨站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钢铁、铸造、焦化化工、有色行业严格落实限产要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二、源头管控道路运输污染

开展联合路查路检,从严管控公路货物运输。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科学调整燃料及物料储运销计划,12月20日至31日停止燃煤、煤渣及其他物料公路运输,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全面暂停公路运输原料、物料。(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非保障类工程全面禁止渣土运输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负责)

三、全面管控工地堆场扬尘污染

全区除保障类工程外,全面停止土石方作业。保障类工程实行专人盯守,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要求,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停工整改,从严从重处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所有工地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停止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运输作业。(城市管理执法牵头,建设局、教育文体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金城社区负责)

除市政工程抢险抢修改造外,全面暂停老旧小区改造、房改拆迁、铺油划线、露天喷涂刷漆、防水作业、外立面改造、沥青铺设等市政工程施工。(建设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金城社区负责)

四、从严管控散煤和生物质燃烧

12月19日至31日,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和金城社区充分动员各村组、小区落实网格化管理,围绕燃煤、生物质禁烧等工作,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开展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区域专项管控。在确保群众清洁取暖基础上,全区一律不准燃煤,坚决取缔燃煤销售网点(市场监管分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及金城社区负责)

全面禁止露天烧烤、露天焚烧秸秆、杂草、树叶、垃圾等行为。(社会事业局牵头,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及金城社区负责)

元旦前严禁烟花爆竹销售,严厉打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公安分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及金城社区负责)

五、强化督查执法检查

治霾办、督查办、大气督查工作专班要全面下沉到各街道办、各村组和重点企业,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加密执法频次,督促企业落实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对违法情节及后果严重、屡查屡犯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大气督查工作专班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全面督导重点工作落实,对决战决胜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落实不力的各相关部门及个人,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各级各部门要咬紧牙关,精诚协作,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大干苦干实干13天,啃下硬骨头,完成硬指标,确保各项任务圆满收官。

各牵头责任单位要于12月20日前报送专项实施方案、联络员及联系方式,并分别于12月21日、25日和29日将贯彻落实情况书面报管委会,并抄送区治霾办。

 

渭南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