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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关于陕西路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高端铝合金铸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渭高环审〔2020〕1号

 

渭南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关于陕西路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高端铝合金铸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陕西路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高端铝合金铸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申请》(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渭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期满,未收到对此项目的反对意见。现结合专家意见,经研究,对修改后的《报告表》批复如下:

陕西路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高端铝合金铸件制造项目位于渭南市高新区朝阳大街西段70号3D打印产业园3号厂房。本项目已通过渭南高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渭高经发[2014]28号)文件审核备案。项目租赁3D打印产业培育基地3号钢构厂房进行建设,总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内设溶解炉、铸造机、制芯机、淬火炉以及抛丸机等设备,设计年产5000吨高端铝合金铸件。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97%。

本次项目属未批先建,为补办环评,该项目2015年部分设备安装到位,2019年已基本建成,目前,该项目已于2019年8月8日接受了我局的行政处罚。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渭南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源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营运期间,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原有设施处理后经市政管网网排入渭南市西区污水处理厂。

2.加强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有熔化炉烟气、热处理废气和抛丸废气。熔化炉设置集气罩和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热处理工艺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机设置除尘净化系统,净化后的废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生产设施要合理布局、采取减振、车间隔声等有效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分类管理,妥善贮存、处置,严格按照规定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规定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名录进行妥善处理,不准随意外排。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妥善处置,厂内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地点采取相关措施后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危险废物厂内贮存不得超过一年。

四、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其他环境管理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满足环保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评价相关内容和要求,按风险评价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落实相关措施,确保事故风险情况下的环境安全。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对你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评估、备案和实施工作,风险防范设施和措施列入项目验收内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应依法办理相关环保手续。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以上意见和《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应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管理中认真予以落实,确保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项目经验收,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要求,方能投入正式运行。

七、项目主体工程竣工后、正式投产或运行前,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自行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向社会公示。同时登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网址:http://47.94.79.251/)填报项目验收信息,并报我局备案。




渭南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