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
2017年第16期
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11月14日8时
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通告
受静稳天气影响,11月13日夜间我区部分时段环境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程度,经综合分析研判,11月14日至16日,关中地区将出现一次较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过程;预计我区空气质量以中度到重度污染为主。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按照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要求,区重污染天气指挥部决定从11月14日8时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请各大气办成员单位组织落实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2)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
(3)党群工作部、环保分局、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分别按行业管理要求,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3)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生产和使用。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清扫保洁作业。
(2)停止施工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土石方、切割等施工作业。
(3)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力度,扬尘物料堆场100%全覆盖。
(4)对纳入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相应等级的污染物减排措施。
各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结合本级本部门职责,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重污染空气应急各项措施的落实,如发现落实不到位情况,可拨打投诉电话2111327。
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17年11月14日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