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
2017年第19期
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12月3日8时
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通告
昨日我区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经预测,污染还将持续。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影响,根据《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渭高新发〔2017〕68号)要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2月3日8时起,应急响应等级由Ⅳ级升为Ⅲ级,在执行Ⅳ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要求:
1.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2)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
(3)党群工作部、环保分局、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和三个办事处、金城社区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2.建议性减排措施
(1)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2)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生产和使用。
3.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清扫保洁作业。
(2)停止施工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土石方、切割等施工作业。
(3)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力度,扬尘物料堆场100%全覆盖。
各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责,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应急期间,每天下午15时前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报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重污染空气应急各项措施的落实,如发现落实不到位情况,可拨打投诉电话2111327。
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17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