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13-2119495 传真:0913-2111327
通讯地址:陕西省渭南市高新区东风大街西段 邮政编码:714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陕西标正塑胶车间公示稿 点击打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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