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17年度渭南市共监测4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湖库型地表水水源2个(沋河水库水源地、涧峪水库水源地);地下水水源2个(自来水公司东厂水源地、高新区水厂水源地),每月监测1次,全年共监测12次。
(一)监测点位
1.地表水水源:在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2.地下水水源:在自来水厂的汇水区(加氯前)采样。
(二)监测项目
1.地表水水源:
7月份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80项)和透明度、叶绿素α共111项。
其余月份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和透明度、叶绿素α共64项。
2.地下水水源:
7月份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中39项(见环函〔2005〕47号)。
其余月份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中23项(见环函〔2005〕47号)。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一)地表水水源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二)地下水水源
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监测的4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部达标,达标率100%。
(二)地表水水源
2017年度2个地表水水源水质均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100%,且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
(三)地下水水源
2017年度2个地下水水源水质均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