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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通告

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

2018年第10

 

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31209


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通告

    3月12日起,我市空气质量持续处于重度以上污染,根据预测预报,明后两天还将持续为中到重度污染。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影响,根据《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渭高新发〔2017〕68号)要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3月1209时,我区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请各相关部门按要求落实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2)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

   (3)党群工作部、环保分局、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和三个办事处、金城社区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2建议性减排措施

   (1)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2)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生产和使用。

         3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清扫保洁作业。

   (2)停止施工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土石方、切割等施工作业。

   (3)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力度,扬尘物料堆场100%全覆盖。

    各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责,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应急响应期间,每天下午16时前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重污染空气应急各项措施的落实,如发现落实不到位情况,可拨打投诉电话2111327。      

 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18年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