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高新区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
2018年第9期
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2月19 日7时
渭南高新区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
2月18日18时起至今,我区空气质量已明显好转,至 19日7时,我区实时空气质量仍为良,预计明后两天将以轻度污染为主,已符合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经研究,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月19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请各成员单位在预警解除后,继续加强源头管控,落实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等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请各单位在春节假期结束后,于2月22日前将本次应急响应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渭南高新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18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