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作风建设年督查工作 “辣味”十足
自整改提升阶段工作开展以来,高新区结合考核改进督查工作机制,实施了单位自查、督查组核查、通报整改的“三步”督查法,督查贯穿考核过程,增强“辣味”,通过现场查、客观评、真实考,将督查结果与部门绩效挂钩,有效发挥了考核“指挥棒”作用,有的放矢整肃干事风气,为重点工作滞后单位“洗洗澡,治治病,排排毒”,激发了广大干部干事热情,开创了园区追赶超越新局面。
一是全面自查,对标任务找差距。各部门各单位每月月末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提早发现问题,找准根源,对工作滞后的相关责任人,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实施约谈、提醒。各部门各单位季度中旬,根据专项督查组《督办单》跟进重点工作完成进度,季度末根据全区季度考核结果进行整改。
二是精准核查,落实责任抓整改。区考核办对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从决策、执行、监督、考评、奖惩等各个环节,建立了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纪工委监察局、督查室、考核办组成了专项督查组,逐月对全区23个部门、单位重点任务进展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尤其对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等五项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组坚持深入一线督查。下达共性目标任务的10个职能部门不定期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印发督办单进行跟踪问效。二季度,新修订的考核办法实施后,目前,已建立了4期平时督查台账并实时公示,二季度两个部门被评为一般。
三是及时通报,良性循环促超越。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建立了“四个一”制度:即重点工作动态一周向党工委一汇报制度;全区各承担考核指标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考核指标任务组、分析组、督查组、考核组的四个组长,对各自工作完成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气制度;追赶超越研判会一季度一次制度;区考核办动态通报一月一次制度。坚持将督查结果及时进行公示,定期印发督查通报,明确整改期限,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各部门各单位限期整改,形成了“督查—整改—反馈”的良好循环机制,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