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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高新区优化人才生态引领高 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配套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来源:渭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0-12-08 08:57

渭高人办发〔2020〕1号


渭南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渭南高新区优化人才生态引领高

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配套实施细则(试行)》的通  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金城社区党工委、居民委员会,党工委、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城改办,东区管委会,威楠公司、火炬公司、创服公司、城棚改公司,各双管单位,各企业:

现将《渭南高新区优化人才生态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配套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渭南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

渭南高新区优化人才生态引领高质量发展

若干政策配套实施细则(试行)


为明确、规范相关工作程序,促进优惠政策落实,优化高层次人才服务,根据《渭南高新区优化人才生态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渭高党发〔2020〕46号),制定本细则。

一、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资助

(一)政策内容

对从区外引进的国家级、省级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分别给予人才(团队)30万、15万元资助,其中属于总部经济领域和区内主导产业领域的,可最高给予人才(团队)50万元资助。成果区内转化后,经考核评估可一次性最高给予人才(团队)10万元成果转化资助。

(二)办理流程

1.申报。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研究后,报区人才办。

2.审核。区人才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评审。区人才办从综合评审团中抽调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

4.审定。评审通过后,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5.公示。经审定通过的申请对象,在渭南高新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6.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人才办分三年(第一、第二年各30%,第三年40%)将资金拨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给申请人。

(三)所需材料

引进创新人才资助:

1.《渭南高新区人才政策项目资金申报表》(一式三份)。

2.能反映申请人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情况证明。

5.申请人创新项目计划书等证明材料。

6.申请人近3个月的工资发放证明。

引进创新人才成果转化资助:

1.《渭南高新区人才政策项目资金申报表》(一式三份)。

2.能反映申请人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情况证明材料。

5.创新成果认定、成果转化协议合同等证明材料。

6.申请人近3个月的工资发放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二、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扶持

(一)政策内容

对从区外引进的国家级、省级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在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人才(团队)50万、30万元扶持,其中属于总部经济领域和区内主导产业领域的,可最高给予人才(团队)100万元扶持。

(二)办理流程

1.申报。本人提出申请,报区人才办。

2.审核。区人才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评审。区人才办从综合评审团中抽调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

4.审定。评审通过后,由区人才办提交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5.公示。经审定通过的申请对象,在渭南高新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6.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人才办分三年(第一、第二年各30%,第三年40%)将资金拨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给申请人。

(三)所需材料

1.《渭南高新区人才政策项目资金申报表》(一式三份)。

2.能反映申请人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自然人投资情况证明。

5.产品订单(销售)合同。

6.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

7.商业计划书(项目可行性报告)。

8.专利证书和知识产权获得证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等其它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三、柔性引进高层次研发人才补助

(一)政策内容

对企业依托各类人才载体和科研平台,从区外柔性引进的国家级、省级高层次研发人才(团队)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服务协议的,分别一次性给予人才(团队)5万、3万元补助;柔性引进的博士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服务协议的,一次性给予人才1万元补助。

(二)办理流程

1.申报。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研究后,报区人才办。

2.审核。区人才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评审。区人才办从综合评审团中抽调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

4.审定。审核通过后,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5.公示。经审定通过的申请对象,在渭南高新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6.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人才办将资金拨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给申请人。

(三)所需材料

1.《渭南高新区人才政策项目资金申报表》(一式三份)。

2.能反映申请人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学位证、职称证、职业等级证)。

3.国家级、省级人才证明材料。

4.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5.企业人才工作平台证明材料。

6.柔性引才协议合同、项目研发计划书等证明材料。

7.申请人薪酬发放和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津贴

(一)政策内容

对企业、学校、医院(驻区中省市垂直管理单位除外)从区外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每月按照正高级职称3000元、副高级职称1000元、博士2000元、硕士500元、特级技师2000元、高级技师500元的标准向人才发放津贴,连续发放3年。

(二)办理流程

1.申报。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研究后,报区人才办。

2.审核。区人才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审定。审核通过后,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4.公示。经审定通过的申请对象,在渭南高新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5.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人才办将资金拨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给申请人。

(三)所需材料

1.《渭南高新区人才政策项目资金申报表》(一式三份)。

2.能反映申请人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职业等级证)。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

5.社保缴纳情况证明。

6.申请人工资发放和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五、市场引才主体奖励

(一)政策内容

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每年向区内企业输送中专(中级工)达到400名、大专(高级工)达到200名、本科(技师、初级职称)达到100名、硕士(高级技师、中级职称)达到50名、博士(特级技师、高级职称)达到20名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机构5万元奖励。

(二)办理流程

1.申报。单位提出申请,报区人才办。

2.审核。区人才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审定。审核通过后,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4.公示。经审定通过的申请对象,在渭南高新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5.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人才办将资金拨付给单位。

(三)所需材料

1.《渭南高新区人才政策项目资金申报表》(一式三份)。

2.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

3.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与企业签订的引才协议合同书。

4.引进人才的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职业等级证)、人才与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

5.社保缴纳情况证明。

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六、创新人才金融扶持

(一)政策内容

探索“人才投”,对风险投资机构为人才创业项目提供风险投资,可按照投资额度的30%、最高100万元给予机构风险补偿。探索“人才保”,对商业担保机构为人才创业项目提供信用担保和政策担保,可按照担保额度的30%、最高10万元给予机构保费补助。探索“人才贷”,对商业银行机构为人才创业项目以知识产权质押等提供贷款,可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最高20万元给予人才贷款贴息。 

(二)办理流程

1.申报。相关单位提出申请,报区人才办。

2.审核。区人才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由财政局提出财政补贴意见报管委会审批。

3.公示。经审定通过的申请对象,在渭南高新区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4.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财政局将资金拨付给用人单位。

(三)所需材料

1.《渭南高新区人才政策项目资金申报表》(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资/担保/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资金发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服务对象营业执照复印件、服务对象提供的收到资金证明。

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七、实行个人所得税财政奖励

(一)政策内容

对区内拔尖人才和企业高级管理类人才(新入区的属于总部经济领域和区内主导产业领域企业,本人以工资、薪金构成的年收入应超过20万元),5年内在区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中的区级留成部分,采取财政以奖代补形式全额返还。

(二)办理流程

1.申报。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研究后,报区人才办。

2.审核。区人才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由财政局会同税务部门对申请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区级留成部分进行审核。

3.审定。区人才办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区财政局提出财政补贴意见报管委会审批。

4.公示。经审定通过的申请对象,在渭南高新区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5.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人才办将资金拨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给申请人。

(三)所需材料

1.《渭南高新区个税返还申请表》(一式三份)。

2.拔尖人才、企业高级管理人才证明材料。

3.用人单位申请报告(需提供银行开户行、户名、账号)。

4.税票等相关证明。

5.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

6.社保缴纳情况证明。

7.工资证明及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八、学历学位教育奖励补贴

(一)政策内容

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区中省市垂直管理单位除外)工作人员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对新取得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各按照书本费100%和学费50%、30%(最高不超过5万元)给予人才补贴。新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再分别一次性给予人才1万、5000元奖励。

(二)办理流程

1.申报。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研究后,报区人才办。

2.审核。区人才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审定。审核通过后,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4.公示。经审定通过的申请对象,在渭南高新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5.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人才办将资金拨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给申请人。

(三)所需材料

1.《渭南高新区人才政策支持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

2.继续教育学费、书本费票据、毕业成绩单、毕业论文、学历学位证等。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

4.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

5.近3个月的工资发放、社保缴纳情况证明。

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九、职业资格提升奖励

(一)政策内容

区内企事业单位(驻区中省市垂直管理单位除外)工作人员提升职业资格,对新取得中级(技师)、副高级(高级技师)、正高级(特级技师)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分别一次性给予人才1000、3000、5000元奖励。

(二)办理流程

1.申报。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研究后,报区人才办。

2.审核。区人才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审定。审核通过后,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4.公示。经审定通过的申请对象,在渭南高新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5.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人才办将资金拨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给申请人。

(三)所需材料

1.《渭南高新区人才政策支持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

2.报考证明、考试成绩单、职称证、职业技术等级证书等。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

4.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

5.近3个月的工资发放、社保缴纳情况证明。

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十、人才科研成果奖励

(一)政策内容

对企业获得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励的个人(团队)分别每项给予10万、5万元奖励。对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第一发明人每项给予1万元奖励。对企业作为起草单位前三名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发布的,每项分别给予个人(团队)2万、1万、5000元奖励。

(二)办理流程

1.申报。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研究后,报区人才办。

2.审核。区人才办会同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审定。审核通过后,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4.公示。经审定通过的申请对象,在渭南高新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5.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将资金拨付给用人单位。

(三)所需材料

1.《渭南高新区人才政策支持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

2.奖项申报表、专利申请书、获奖证书、专利授权书、标准发布书等。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

4.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

5.近3个月的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十一、拔尖人才(团队)支持项目评选

(一)政策内容

每2年在区内科技创业、科技创新、企业经营管理、人力资源开发、技术技能、教育卫生等领域选拔一批拔尖人才(团队),给予人才(团队)5000元-5万元支持;每2年选拔一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入选区“青年科技军团”,给予人才5000元支持,纳入区级拔尖人才管理服务范围。

(二)办理流程

1.申报。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研究后,报区人才办。

2.审核。区人才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评审。区人才办根据人选的行业(专业),分类从综合评审团中抽调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开展综合评审。

4.审定。审核通过后,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5.公示。经审定通过的申请对象,在渭南高新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6.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人才办将资金拨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给申请人。

(三)所需材料

1.《渭南高新区人才政策支持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

2.项目申报书、专家推荐信、荣誉奖励、企业纳税情况、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廉政鉴定等申报材料。

3.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

4.近3个月的工资发放、社保缴纳证明。

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十二、高技能人才培养奖励补助

(一)政策内容

鼓励高技能人才“名师带徒”,徒弟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的,每人每次分别给予带徒名师500元、1000元、2000元奖励;区内企业、院校承办全区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大赛的给予单位2万元补助。

(二)办理流程

名师带徒

1.申报。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研究后,报区人才办。

2.审核。区人才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审定。审核通过后,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4.公示。经审定通过的申请对象和发放金额,在渭南高新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5.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人才办将资金拨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给申请人。

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大赛承办补助

1.申报。单位提出申请,报区人才办。

2.审核。区人才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审定。审核通过后,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4.公示。经审定通过的申请对象,在渭南高新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5.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人才办将资金拨付给用人单位。

(三)所需材料

名师带徒

1.《渭南高新区人才政策支持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

2.师徒拜师证明材料(相关制度、管理办法及影像资料),拜师后一周内需向人才办备案。

3.职业技术等级证。

4.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

5.近3个月的工资发放证明、社保缴纳证明。

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大赛承办补助

1.《渭南高新区人才政策支持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承办全区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大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十三、支持自主创业

(一)政策内容

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在外返乡创业青年来区创办实体,可享受最高15万元的政府贴息贷款;经评估考核后,可给予一定的场地和融资支持。

(二)办理流程

1.申报。本人提出申请,报区劳动服务中心。

2.审核。区劳动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评审。区劳动服务中心会同银行进行实地评审。

4.公示。经审定通过的申请对象,由区劳动服务中心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5.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银行将资金拨付申请人。

(三)所需材料

个人借款:

1.《渭南高新区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一式两份)。

2.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创业登记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借款人结婚证及对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反担保人资料:

1.财政供养人员或国有企业正式人员(临渭区、高新区经开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担保承诺书。

3.工资证明。

4.使用商城店铺产权或经营使用权抵押的,需提供产权证明或购买协议及交款单据,签订抵押协议。

5.使用产权抵押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地产估价报告书。

十四、院士(专家)科研工作站补助奖励

(一)政策内容

对授予省级、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给予企业10万、5万元的建站补助;获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给予企业10万元的建站补助。进站院士专家和博士在区内开展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课题攻关中获得奖项的,按照市级奖励额度1:1配套。

(二)办理流程

1.申报。单位提出申请,报区人才办。

2.审核。区人才办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审定。审核通过后,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4.公示。经审定通过的申请对象,在渭南高新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5.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人才办将资金拨付给单位。

(三)所需材料

1.《渭南高新区人才政策支持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

2.中央、省、市相关部门印发的专家工作站认定文件。

3.市级奖励资金发放证明。

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十五、创新创业平台奖励

(一)政策内容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等创业平台;对新认定的省级人才发展示范基地、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人才发展平台,分别按照市级奖励额度50%配套。鼓励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技术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的建设补助。

(二)办理流程

1.申报。单位提出申请,报区人才办。

2.审核。区人才办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审定。审核通过后,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4.公示。经审定通过的申请对象,在渭南高新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5.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人才办将资金拨付给单位。

(三)所需材料

1.《渭南高新区人才政策支持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

2.中央、省、市相关部门印发的创新创业平台认定文件。

3.创业平台市级奖励资金发放证明。

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十六、就业见习补贴奖励

(一)政策内容

鼓励企业建设就业见习基地,见习期硕士、博士分别每月按2000元、3000元享受补贴,其他人员每月按省市标准享受补贴。鼓励企业与各类院校合作建设实训实习基地,对区人才办认定授牌的基地,每年输送50名以上在校学生实训实习超过3个月的,给予企业和院校各2万元补助。

(二)办理流程

硕士、博士学历见习人员补助

1.申报。本人提出申请,见习单位研究后,报区人才办。

2.审核。区人才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审定。审核通过后,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4.公示。经审定通过的申请对象,在渭南高新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5.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人才办将资金拨付给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给申请人。

本科及以下学历就业见习人员补助

参照《渭南高新区就业见习补贴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实训实习基地补助

1.申报。实训实习的企业和院校共同提出申请,报区人才办。

2.审核。区人才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审定。审核通过后,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4.公示。经审定通过的申请对象,在渭南高新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5.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人才办将资金拨付给单位。

(三)所需材料

硕士、博士学历见习人员补助

1.《渭南高新区人才政策支持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

2.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名单。

3.就业见习协议书。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未毕业见习人员提供学校介绍信)

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本科及以下学历就业见习人员补助

参照《渭南高新区就业见习补贴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实训实习基地补助

1.《渭南高新区人才政策支持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

2.企业与院校合作建设实训实习基地印证资料,实训实习基地由人才办认定。

3.企业与院校签订的合作合同。

4.参加实训实习的人员名单。

5.实训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十七、培养教育平台奖励

(一)政策内容

鼓励企业与各类院校合作开办“订单委培班”,对每年毕业生与企业签订用工合同超过50人的班次,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层次给予企业每人1000元、2000元、3000元的办班补贴。鼓励企业与各类院校合作建立培训教育基地,经区人才办认定授牌的基地,每年培训人数达到100人次以上的(每人不得少于80课时),给予企业3万元补助。

(二)办理流程

“订单委培班”补助

1.申报。企业提出申请,报区人才办。

2.审核。区人才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审定。审核通过后,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4.公示。经审定通过的申请对象,在渭南高新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5.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人才办将资金拨付给单位。

培训基地认定:

1.申报。单位提出申请,报区人才办。

2.审核。区人才办对审核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考察。

3.审定。审核通过后,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4.公示。经审定通过的认定对象,在渭南高新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5.授牌。经公示无异议的,区人才办对审定通过的培训基地进行授牌。

培训基地补助申请:

1.申报。培训基地提出申请,报区人才办。

2.审核。区人才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审定。审核通过后,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4.公示。经审定通过的申请对象,在渭南高新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4.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人才办将资金拨付给单位。

(三)所需材料

“订单委培班”补助申请:

1.《渭南高新区人才政策支持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

3.企业与院校签订的“订单委培班”协议书、课程表、毕业生花名册等证明材料。

4.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

5.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

6.工资发放证明,社保缴纳证明。

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培训基地申请:

1.申请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2.申请单位师资情况、专业设置、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情况等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培训基地补助申请:

1.《渭南高新区人才政策支持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

2.培训基地年度培训计划、班次培训计划、培训情况报告。

3.培训学员花名册、结业证书、影像资料。

4.培训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培训费用拨付票据等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十八、人才生活保障

(一)政策内容

建设高新区人才公寓,实行拎包入住,拔尖、骨干人才夫妻双方在市区无住房并租住人才公寓的,2年内按照每月1000元给予租房补贴;引进的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夫妻双方在市区内无住房并在区内购房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拔尖人才子女按意愿在区内公办学校入学,配偶优先安排就业,拔尖人才在区内公立医院就医享受绿色通道,享受居留落户、健康体检、文化娱乐等服务保障政策。

(二)办理流程

1.申报。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研究后,报区人才办审核。

2.审核。区人才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审定。审核通过后,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4.公示。经审定通过的申请对象,在渭南高新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5.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人才办将资金拨付给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给申请人。

(三)所需材料

1.《渭南高新区人才政策支持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

2.能反映申请人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上述十八条人才政策支持项目,原则上每年研究审定一批,均为法定工作日受理。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渭南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原《渭南高新区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附件:1.渭南高新区人才政策项目资金申报表(单位).docx

2.渭南高新区人才政策项目资金申报表(个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