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高群发〔2017〕166号
中共渭南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渭南高新区教育文体局
关于印发《渭南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党工委、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金城社区党工委,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渭南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保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渭南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渭南高新区教育文体局
2017年7月25日
渭南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保障实施办法
一、为了健全人才服务保障机制,为我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提供便利,根据《渭南高新区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渭高党发〔2017〕25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的高层次人才包括:高新区拔尖人才、骨干人才和享受区拔尖人才管理服务的其他人才。
三、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按引导和自选相结合的原则,由区人才办统筹协调,教育文体局和区内各公办学校负责落实。
四、高新区拔尖人才和享受拔尖人才管理服务的其他人才子女在区内就读,可在学前、小学、初中、高中4个学段自愿选择学校;骨干人才子女在区内就读,可在学前、小学、初中3个学段自愿选择学校,报考区内普通高中的,在本人中考成绩总分基础上适当加分。每个学段可选择一次。
五、入学(转学)申请办理程序:
1.高层次人才向区人才办提出申请,入学申请每年7月集中受理,转学申请工作日均可受理;
2.区人才办会同教育文体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区教育文体局通知相关学校安排落实,办理入学(转学)手续。
六、申请材料:
1.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学)申请表;
2.高层次人才身份证、户籍或居住证明;
3.《渭南高新区拔尖人才证书》《渭南高新区骨干人才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七、高层次人才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行为,立即取消其子女入学优惠政策。
八、区教育文体局及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入学工作,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本办法的贯彻落实。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渭南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学)申请表 点击打开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