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渭南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关于印发《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渭高建发〔2023〕23号)的通知,第十七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通过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申请结束无任何异议的申请人,通过现场抽签或摇号的方式进行公平、公正地分配房源。我们邀请监察部门现场监督,并在抽签或摇号现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早上10:00,对已公示结束无任何异议的申请人,在渭南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党员活动室(高新北区管委会三楼)进行房源分配。请各位申请人员务必在9:30前到场签到,逾期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渭南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