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路各承租户:
按照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管理政策规定,现对建新路公租房入住人员进行动态审核,同时续签下年度租赁合同,准备资料如下:
一、申请资料
1.建新路承租户,根据渭高建发〔2023〕23号文件要求,属于高新区人才引进的,必须有人才引进批复;
2.新承租户(不属于人才引进)必须按照流程申请;
3.现住房人员家庭信息,如有新增成员,按原申请要求提供全套申请资料;
4.现住房人员收入情况证明(2023年全年工资流水证明);
5.现住房人员无房证明材料;
6.现住房人员的劳动合同;
7.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残疾人员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二、收费标准及交租时间
建新路公租房按照发改局批复3.1/㎡收取房租,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收取房租,并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户请按时间结点缴纳。
三、政策要求
公租房只能本人居住,不得对外转租,转借,一经查处,将按照《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四、举报电话及邮箱
对于转租转借的住户,所有人都有监督权和举报权,现将举报电话和邮箱公布如下:
投诉电话:0913---2956030
投诉邮箱:gxqjsjbzxzf@163.com
渭南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