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渭南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关于印发《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渭高建发〔2023〕23号)的通知,在入户核查过程中,发现有1户承租人将房屋私自转租,承租人违反了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第四章使用与退出的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违规转租转借的规定,根据规定将该承租人强制清退,列入黑名单,5年之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现将违规转租的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附件:渭南高新区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第七批清退人员名单
渭南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
2024年7月4日
按照渭南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关于印发《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渭高建发〔2023〕23号)的通知,在入户核查过程中,发现有1户承租人将房屋私自转租,承租人违反了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第四章使用与退出的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违规转租转借的规定,根据规定将该承租人强制清退,列入黑名单,5年之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现将违规转租的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附件:渭南高新区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第七批清退人员名单
渭南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