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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高新区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第二批清退通知

按照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渭南高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近期,我局对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长期空置,购买商品房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核查。在核查过程中,发现个别承租户将公租房进行了转租转借、长期空置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为此,我局严正公告,公租房只能由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居住,不得转租转借、长期空置或改变使用用途。如有违反,经核实后,将立即取消其租住资格,清退其住房。同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自取消资格之日起纳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再次提醒公租房承租人,公租房严禁转租、转借、长期空置或改变使用用途,购买商品房的请报备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并尽快退出保障。现将近期查处的违规人员名单和资格不符人员公告如下:

附件:渭南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第二批退出公示名单。xlsx

渭南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