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高新区2023年第四批公共租赁住房由个人申请,各社区、街道办审核,经渭南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复核,初步确定以下人员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现将符合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29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913-2956030.
附件:渭南高新区2023年第四批保障房实物配租公示名单。xls
渭南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
2023年12月8日
渭南高新区2023年第四批公共租赁住房由个人申请,各社区、街道办审核,经渭南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复核,初步确定以下人员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现将符合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29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913-2956030.
附件:渭南高新区2023年第四批保障房实物配租公示名单。xls
渭南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