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要,我单位按上级文件要求对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10月31日18时前向渭南高新区辛市街道办事处城建办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公示网址: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官网——信息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中查看)
联系人:李平
联系电话:2584030
地址:高新区辛市街道十字向西50米
申请公租房人员:张鹏、张倩、李燕玲、张博伟、宋传茂
为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要,我单位按上级文件要求对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10月31日18时前向渭南高新区辛市街道办事处城建办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公示网址: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官网——信息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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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人员:张鹏、张倩、李燕玲、张博伟、宋传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