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我社区按上级文件精神对2023年符合实物配租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19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3年4月19日18时前向渭南高新区金城社区办公室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
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人员名单: 田晓山
金城社区
2023年3月29日
为了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我社区按上级文件精神对2023年符合实物配租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19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3年4月19日18时前向渭南高新区金城社区办公室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
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人员名单: 田晓山
金城社区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