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我单位按上级文件精神对符合公租房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3月7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3月7日18时前向渭南高新区崇业办社会事务办反应,逾期将不再受理。(公示网址: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官网—信息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中查看)
联系人:李沛
联系电话:2120087
地址:高新区育红路13号
申请公租房人员:郑国阳
为了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我单位按上级文件精神对符合公租房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3月7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3月7日18时前向渭南高新区崇业办社会事务办反应,逾期将不再受理。(公示网址: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官网—信息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中查看)
联系人:李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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