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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高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关于保障房实物配租的通知

渭南高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关于保障房实物配租的通知

 

为了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我单位按上级文件精神对2021年符合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27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7月27日18时前向渭南高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办公室反映,逾期将不在受理。

热线电话——0913-2110200

2021年保障房实物配租第二批人名单:

    胡静、李旭红

 

渭南高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