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我社区按上级文件精神对2021年符合实物配租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27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1年5月27日18时前向渭南高新区金城社区办公室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
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人员名单:胡静
金城社区
2021年5月8日
为了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我社区按上级文件精神对2021年符合实物配租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27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1年5月27日18时前向渭南高新区金城社区办公室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
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人员名单:胡静
金城社区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