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我社区按上级文件精神对2020年符合实物配租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 4月 28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2020年 4月28日18时前向渭南高新区金城社区办公室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
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人员名单: 程成元
金城社区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