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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高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关于保障房实物配租的通知

为了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我单位按上级文件精神对2020年符合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月8日至2020年2月7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2020年2月7日18时前向渭南高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办公室反映,逾期将不在受理。


热线电话——0913-2110200

2020年保障房实物配租第一批人名单:

任香芝      郝冰玉      王蓓



渭南高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