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我社区按上级文件精神对2019符合实物配租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1 月22日至2019年 12月 12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2019年 12月12日18时前向渭南高新区金城社区办公室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
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人员名单: 郝冰玉
渭南高新区金城社区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