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保障性住房 / 正文

渭南高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关于保障房实物配租的通知


为了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我单位按上级文件精神对2018年符合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1月14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2019年1月14日18时前向渭南高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办公室反映,逾期将不在受理。

热线电话——0913-2110200

2018年保障房实物配租第三批人名单:

王桥   王启华   薛江辉

 

渭南高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