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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高新区张西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渭南高新区张西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陕西威楠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渭南高新区张西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陕西省国防科技工业环境监测科研所编制,现将该建设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108372.68万元,占地面积97113㎡,总建筑面积36246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8174㎡,地下建筑面积44295㎡。本项目以13栋高层住宅为主,绿化率38%,容积率3.3,预计居住户数2750户,居住人口约9625人,设有地上停车位76个,地下停车位共1861个。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地面设施的修建、扬尘和噪声,内部装修等,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行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应文明施工,禁止夜间作业,对施工场所须设置封闭式围挡,通过道路洒水、进出现场车辆冲洗、设置围挡、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施工,对出入工地的运输渣土车辆进行覆盖,及时清洗车轮,对建筑材料散状物的储存将采取必要的封闭措施,严禁夜间施工(夜间22:00~06:00),对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水应有处置措施。
      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小区居民生活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污染物产生量小,由各住户自行安装抽油烟机将油烟通过住宅楼预留的排烟竖井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从楼顶排放;在对地下车库和机械车库内的空气进行强制性机械通风换气,每小时换气次数各不低于6次,CO、NOx的浓度可满足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规定的空气中有害物质短时间接触允许浓度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排风口设于下风向,离室外地坪高度大于2.5m,并作消声处理;项目发电机房设在建筑的地下一层设备房内,其废气通过专用排气管设置到楼顶朝向无敏感点的开阔侧排放,发电机房均设排烟、消音、防震措施;幼儿园食堂油烟经处理效率约75%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放浓度约1.25mg/m3,处理后排放量约0.003t/a。处理效率和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中型标准限值要求,然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幼儿园楼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 废水治理措施
      小区排放的污水主要来自住宅楼的厕所、厨房、淋浴、洗衣、盥洗等产生的生活污水,公建设施清洁、地下车库地面清洁产生的污水等。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渭南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评价建议本项目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回用设施,回用量不低于排水量的40%,用于广场景观用水、绿化、车库清洗、洗车及其他用水方面等。
      3、噪声防治措施 
      内部噪声主要有:生活类噪声、商业噪声、小区内部车辆行驶噪声、车辆进出停车场噪声、配套设备噪声等。这类噪声声级较小,较为分散,建议在地下车库出入口露天部分增设隔声罩。对各类产生噪声的设备采用低噪防震设备,最终使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的噪声限值,对小区内部以及外部的声环境基本不构成污染影响。 
      外环境对项目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项目规划建设的规划路的交通噪声及高铁对住宅的影响。因此,为了减缓道路交通噪声对项目住宅楼居民的噪声影响,建设单位应优化建筑设计、加强住宅室内隔声设计或采取卧室加设隔声窗等措施,以满足小区内居民正常生活要求。
      4、固体废物排放影响分析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商业、居民生活垃圾、食堂泔水和化粪池污泥等。生活垃圾均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渭南市垃圾场填场处理,填埋场按国家规范及相关要求进行处置,其中商业垃圾中废纸张、旧报纸等可回收再利用,废泔水油经专用容器收集,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不会对项目所在地和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5、绿化措施 
      建设单位在设计时已对小区绿化进行了全方位规划,拟对小区四周、场内空地以及道路两侧等进行有效的绿化,植树、种花种草,有利于将其建成生态花园式小区,绿化率达38%,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6、日照影响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日照障碍分析图,除规划建筑自身形体造成的影响以外,本项目规划住宅建筑均满足大寒日2小时日照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建设项目性质属房地产建设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规定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该项目选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渭南市总体规划,采用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其“三废”排放在落实项目可研报告和本环评报告书的基础上,可以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建成后产生的环境影响小,项目选址总体可行。
综上所述,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和建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对周围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到陕西省国防科技工业环境监测科研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翠华南路107号
      联系电话:18602923039     联系人:王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主要是请工程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收集、征询工程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调查范围为拟建小区周边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以及评价区内的其它企业和住户,其中大部分被调查公众生活、居住或工作在评价区内。
同时,建设单位也走访相关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充分听取了上述单位公众代表对本项目的所持态度与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以便对您关心的问题和意见做出解释和说明。具体方式如下:
      ①填写公众参与意见征询表;
      ②评价单位打电话;
      ③给建设单位打电话。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