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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问题线索举报
方式的公告

来源:北区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5-06 12:40

为持续推进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拓宽社会公众监督举报渠道,加强违法违规行为线索收集,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现向社会公布集中整治举报方式及相关事宜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

二、举报内容

1.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套取骗取集体资金。

2.各级党委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和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实不力。

4.整治挪用、挤占、违规整合项目资金以及在重点项目工程建设、重大资金使用中违规操作、以权谋私、搞利益输送。

5.落实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违法乱占、破坏耕地。

三、相关要求

1.投诉举报需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科室、人员、具体事项等内容。

2.举报人对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单位。

3.有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四、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13--2656353 0913--2656150

邮政编码: 714000

举报邮箱:wngxqqwgc@163.com

通信地址:渭南高新区乡村振兴领域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渭南高新区香山大道3号—渭南高新区北区管理办公室)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监督举报,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对举报人相关信息,我们将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