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初中:
为切实规范渭南高新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公正,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和公安局养老保险经办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渭教发〔2024〕21号)和渭南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公安高新分局渭北分局经办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渭南高新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渭高教发〔2024〕39号)有关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渭南高新区2026年及以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八年级学生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报名参加高新区八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学籍在高新区的八年级在校学生。
2.户籍(家庭户口)在高新区且初次户籍登记地为渭南市的在外地就读的八年级学生。
(二)九年级学生报名条件
2026年及以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报名参加高新区九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具有高新区初中学籍、户籍(家庭户口)在渭南市且初次户籍登记在渭南市的九年级在校学生。
2.截至考试当年8月31日,具有高新区初中学籍、从外地将户籍(家庭户口)迁入城两区(高新区、临渭区)的九年级在校学生,须初中阶段在高新区连续学籍满3年且从高新区初中学校毕业,户籍(家庭户口)迁入城两区(高新区、临渭区)时间满3年。
3.外省来城两区(高新区、临渭区)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渭南市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中的九年级在校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截至考试当年8月31日,初中连续学籍在高新区满3年且从高新区初中学校毕业,初中就读期间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城两区(高新区、临渭区)公安局签发的居住证有效年限累计满3年且持证期间在渭南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年。
4.无高新区初中学籍,户籍(家庭户口)在高新区且初次户籍登记在城两区(高新区、临渭区)的九年级在校学生。
(三)特殊群体考生
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户籍至城两区(高新区、临渭区),并将学籍转入高新区的考生,不受以上学籍、户籍相关限制。
二、加强政策宣传
渭南高新区教育文体局、招生办、各初中学校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广泛宣传我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政策规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群众解惑释疑,对不实信息及时予以澄清,使报名政策家喻户晓,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顺利实施。
渭南高新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