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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市树、市花”评选公告(征集时间:11月5日 —12月10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5

  “市树、市花”是城市形象的重要标志和特殊“名片”,是城市地域环境、历史风貌、人文特色的浓缩和象征,也是城市生态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凝聚全市人民强大精神力量和共同价值追求,厚植城市精神,彰显城市品质,全面提升城市软实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市树、市花”评选活动,敬请广大市民踊跃参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地域性。“市树、市花”应是自然分布或栽培历史悠久的乡土树种,适应渭南自然条件,生长良好,繁殖、栽培容易,种植区域广,全域绿化能广泛选用。
  (二)文化性。“市树、市花”具有较深厚的文化内涵,能够体现渭南城市绿化风貌,彰显人文景观和地方特色,具有象征意义,反映渭南精神。
  (三)观赏性。“市树”树形高大优美,枝繁叶茂,适宜作为行道树和庭院观赏树。“市花”花形优美,花姿雅致,社会认同感强,喜闻乐见,深受市民喜爱。
  (四)历史性。“市树、市花”种植栽培历史悠久,蕴含丰富的文化内容,一定程度反映渭南历史,市民认可度高。
  (五)经济性。“市树、市花”具有较高的生态效益和一定的经济价值,有广泛培育栽植的发展前景。
  (六)法定性。“市树、市花”评选既要坚持“尊重民意”的原则,又要按照法定程序评选确定。
  二、候选市树、市花
  (一)候选市树:国槐、银杏、华山松、五角枫、金叶榆、栾树、白蜡、皂荚、茶条槭、柿树,自荐(限一种)。
  (二)候选市花:月季、紫薇、海棠、牡丹、菊花、玉兰、桂花、桃花、樱花、梅花、玫瑰,自荐(限一种)。
  三、投票评选
  评选活动按照充分“尊重民意、顺应民心、体现民智、依靠民力”的原则,通过广泛推选、市民投票、代表评审、政府审定、人大审议、宣传推广六个阶段开展评选活动,最终评选出代表渭南城市形象,反映渭南文化内涵、适应渭南地理条件的“市树、市花”品种。
  (一)投票时间
  投票起始时间:2021年11月5日
  投票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
  (二)投票原则
  广大市民对提名确定的“10个市树、11个市花”品种进行投票,每人每天可分别投票1个品种。
  (三)投票方式
  1.微信投票:由渭南广播电视台搭建“市树、市花”评选投票平台,投票平台二维码将在报纸、广播、电视各个媒体以及网络客户端进行大力推广,广大市民朋友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参与线上投票评选。
  2.邮寄投票:《渭南日报》《华商报》《三秦都市报》等报纸持续刊登“市树、市花”的投票表格,市民朋友可以自行剪下或复印填写后邮寄至渭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市管理科(渭南市市民服务中心东配楼612室,邮编:714000,电话:2933261,邮箱:wn2933261@126.com),并在信封上注明“渭南市市树市花投票”字样。
  3.热线投票:广大市民朋友可以通过拨打渭南市12345热线平台,按照语音提示参与“市树、市花”评选活动。
  四、活动组织
  为切实加强“市树、市花”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市树、市花”评选组委会,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联合市级各部门开展“市树、市花”评选活动。
  特此公告

  渭南市树市花评选组委会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