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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杨**
信件编码:
GPPS20260528UOKJ
来信时间:
2026-05-2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渭南市高新区二胎产假政策
信件内容:
您好,领导,我想学习请教一下渭南市高新区的二胎产假政策及相关,请领导支持学习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6-06-03
回复单位:
管委会办公室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杨耿同志:

您好!您留言反映“关于二胎产假政策”问题后,经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调查处理,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在此基础上,根据2022年《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职工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因此,一般情况下,陕西省女职工产假合计为158天。

特殊情形增补天数

1. 难产或剖宫产:增加产假15天;

2.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 参加孕前检查:在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10天;

4. 生育三孩:在前款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再增加产假15天。

详细情况您可咨询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医疗卫生科)电话:0913-2656997

感谢您的宝贵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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