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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魏**
信件编码:
GPPS20240812XYSQ
来信时间:
2024-08-1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各单位在发现保利锦悦和府小区项目违法后的行政履职情况
信件内容:
1;(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申请贵单位在发现保利锦悦和府小区项目违法后的行政履职情况!!! 2;(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贵单位在发现保利锦悦和府小区项目违法后的行政履职情况!!! 3;(高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申请贵单位在发现保利锦悦和府小区项目违法后的行政履职情况!!! 4; (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申请贵单位在发现保利锦悦和府小区项目违法后的行政履职情况!!! 高新区保利锦悦和府小区项目主要违法情况(可能不是很准确,欢迎以上贵单位或部门予以批评指正) 1:关于保利锦悦和府小于地面140个车位未按规划许可建设违法问题 2:关于保利锦悦和府小区地面1-16号楼的公共绿地被个别一楼住户违法改建(硬化 ,挖鱼塘) 违法圈占问题 3:关于保利锦悦和府小区地面北门商户将桌子板凳遮阳伞等个人及商户的物品摆放于商铺门口的公共地面的违法问题!!!目前商户所占位置为公共停车位(规划图纸来看),后小区物业为方便广大业主方便非机动车充电及停放改为非机动车停车,充电位置。个人建议《完全按照规划审批图纸来使用》 以上违法本人电话反映过高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及崇业执法大队 4:关于保利锦悦和府小区地库车位,个别业主私自给购买车位加装卷帘门的违法问题(开方式车位) !!!由于高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在回信内容中提及在开放式车位车库加装卷帘门不属于违法行为的说明应当出最终说明。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和工作被动(要拆就拆,不需要拆或不属于违法应当明确告知)。 以上违法问题望以上四个单位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并将发现违法后的行政履行情况向本人及广大网友公开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08-16
回复单位:
管委会办公室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各单位在发现保利锦悦和府小区项目违法后履职情况”问题后,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管理中心、城市综合执法局崇业路大队、城建局和管委会办公室(网信办)分别调查处理,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投诉后,自然资源和规划高新管理中心立即对地上车位及侵占公共绿地进行核实,对比已批规划,发现未按规划实施情况属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管理中心于2024年7月16日、8月7日向区综合执法局函告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要求其限时处理。于8月12日向区住建局函告该公司违法占用绿地问题,要求其督促物业公司尽快恢复公共绿地。于2024年8月8日,向保利锦悦和府项目建设单位渭南荣润实业有限公司下发告知函,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下一步,自规中心将紧盯整改情况进展,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问题整改工作。

    城市综合执法局崇业路执法大队接投诉后,对于保利锦悦和府小区地面1-16号楼的公共绿地被个别一楼住户违法改建(硬化,挖鱼塘)违法圈占问题,积极在对接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并前往现场进行初步核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关于DK-1板块地下规划车位相关违建问题,前期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投诉人反映的地下车库安装的卷闸门为一楼住户地下室停车位空间,因小区物业和开发商在规定的3个工作日内无法提供保利锦悦和府小区DK-1板块相关规划手续,目前崇业路执法大队正在对接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前往现场进行核查,正在按照程序进行中。

    关于小区北门商户将桌子板凳遮阳伞等个人及商户物品摆放于商铺门口公共地面的问题,城市综合执法局崇业路执法大队已与商铺签订《高新区“门前五包”责任书》,对于部分商户“门前五包”落实不到位、出店经营等现象,执法人员进行口头教育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对屡次不听劝阻的商户和个人,对出店物品进行暂扣并处罚。后续城市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将加大巡查力度,对于出店经营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城建局和管委会办公室(网信办)分别与诉求人电话沟通,对诉求人提出的保利锦悦和府小区四项违法问题,因不涉及相关职责,已告知联系相关职能部门。

    详细情况您可咨询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管理中心(0913-2580169)、城市综合执法局(0913-2110203)、城乡建设和管理局(0913-2112565)、网信办(0913-2115706)。

    感谢您的宝贵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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