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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郑**
信件编码:
GPPS20240701LIXB
来信时间:
2024-07-0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龙北信合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
信件内容:
2015年6月 龙北信合主任王加利 张小波做的担保人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我名字在龙北信合贷款4万元,本人毫不知情。本人并未去信合签字 没有委托他人代签 龙北信合一直都没有打电话问情况 2023年年底 自称信合的人到家催要贷款。本人才知晓。最后通过查询是2015年贷的款。最近给王加利打电话遭其拉黑手机号 无法联系 现在征信出现呆账。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07-05
回复单位:
管委会办公室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龙背信合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问题后,经高新区公安渭北分局调查处理,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我局龙背派出所民警调查了解,此反映问题不属实。诉求人郑XX本人在龙背信合并无贷款,系郑XX丈夫雷XX于2015年在龙背信合贷款4万元。雷XX于2019年因同一问题向信合反映,2019年10月22日,渭南市临渭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已向雷XX做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并向区信访局报告相关办理情况(临农信字[2019]166号)。雷XX贷款手续、取款均系其本人在信合窗口办理,有办理业务相关视频佐证。

    详细情况您可咨询高新区公安渭北分局(0913-2890110)。

    感谢您的宝贵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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