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龙背信合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问题后,经高新区公安渭北分局调查处理,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我局龙背派出所民警调查了解,此反映问题不属实。诉求人郑XX本人在龙背信合并无贷款,系郑XX丈夫雷XX于2015年在龙背信合贷款4万元。雷XX于2019年因同一问题向信合反映,2019年10月22日,渭南市临渭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已向雷XX做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并向区信访局报告相关办理情况(临农信字[2019]166号)。雷XX贷款手续、取款均系其本人在信合窗口办理,有办理业务相关视频佐证。
详细情况您可咨询高新区公安渭北分局(0913-2890110)。
感谢您的宝贵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