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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李**
信件编码:
GPPS20240603OOBF
来信时间:
2024-06-0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物业收取房产证办证费是否合理?数额是否合理?
信件内容:
高新区新盛商业街作为业主委员会自治小区,近几年,在业委会成员的坚强带领、积极工作下,小区面貌和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房产证办理工作更是取得了极大的成效。 近日,业委会正式发布通知,为小区14、15、19号楼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通知》中指出,每名业主需缴纳680元/户,其中80元为工本费,600元为办证费,具体包含会计工资、办证人员(楼盘表录资料、不动产录资料、房管所录资料)工资、资料员工资、办证耗材。 请问: 1.收取上述费用是否合理?因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规定,自然资源和水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只收取住宅登记费80元,非住宅登记费550元等,未有代收费用项目。 2.如果确实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才能开展工作,600元的定价数额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工作实际? 办理不动产权证是业主共同的心愿,作为其中一员,我愿极力支持和配合,但如果只是录入相关的资料、每户600元的定价是否合理、是否有据可依?毕竟一户600,这几栋楼缴费的总额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同时,使用过程中是否能确保专款专用、全程公开、全程监督? 着急、盼复。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06-06
回复单位:
管委会办公室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物业收取房产证办证费是否合理?数额是否合理?”问题后,经高新区崇业路街道办、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管分局分别调查核实,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规定,自然资源和水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只收取住宅登记费80元。

    市场监管分局、崇业路街道办工作人员对投诉内容进行了现场核实,新盛商业街小区由天时小区业主委员会实行自治管理。所收取的680元房产证办证费用并非强制缴纳,业主可采取自愿。选择由业主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代办的业主,经签订代办协议后收取代办服务费用。

    收取的680元中,其中80元为住宅登记费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600元为代办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已于2024年5月30日进行了收费公示。

    关于“使用过程中是否能确保专款专用、全程公开、全程监督?”问题,该小区实行自治管理,财务每年都会审计公示,该项费用将列入公户,专款专用,每季度进行公示,全面接受业主的监督。

    如有疑问您可电话咨询高新区崇业路街道(0913-2120595)、市场监管分局((0913-2113374))不动产登记中心(0913-2580159)

    感谢您的宝贵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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