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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吴**
信件编码:
GPPS20240509IYMU
来信时间:
2024-05-0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豪润·新都/豪润时光里小区物业服务费公告的咨询
信件内容:
事情缘由: 2024年5月6日,该小区物业于楼栋内张贴公告,公告中言明“物业公司依据《陕西省渭南市住宅小区二级物业服务指导内容及标准》努力向业主提供服务”、“2017年以来,我物业公司向小区提供二级服务,一费制后将物业费调整为二级收费”、“业主不知原由坚持投诉,甚至有业主认为都一费制了,为啥要交垃圾费等政策不清的情况出现”。 经详细查询领导信箱,截止2024年5月9日,并未发现业主投诉“要交垃圾费等政策不清”(至于线下有无此类情况,无法确定)。该小区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物业费按0.9元/平米(月)收取,若如物业所言,2017年以来,物业公司努力向小区提供二级服务,业主是否需要向物业的努力买单,且努力按照二级标准提供服务,是否能够达到二级标准? 该公司就利好政策之风,推翻前期双方合同中优惠条款,利用不正当手段达到其敛财目的。且物业公司属于服务类行业,出现矛盾不依据事实向业主方公示矛盾及整改缘由,言辞之中推诿责任之意十分“恳切”,该行为是否符合二级物业的评定标准? 需要解决事情: 针对该小区物业费私自跨等级收取,希望有关部门责令其严格按照服务行业相关服务规定,制止该物业此种“胡乱甩锅”的行为,向每位业主重新公布真实的信息而非刻意扭曲事实。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05-09
回复单位:
管委会办公室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留言咨询“豪润·新都/豪润时光里小区物业服务费公告”相关问题后,经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高新区豪润新都/豪润时光里小区物业公司于5月6日在公告栏张贴公告,按三级服务等级1.2元/平米(月)收取物业费,前期已交费用做顺延处理。

    如有疑问您可电话咨询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0913-2115893)。

    感谢您的宝贵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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