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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高**
信件编码:
GPPS20240428RLXL
来信时间:
2024-04-2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豪润新都物业涨价
信件内容:
渭南高新区现在推行物业费一费制,多费合一,作为小区住户来说,本来应该是好消息,好政策。目的为了解决居民物业费用负担,解决物业费名目混乱,乱收费。但是豪润新都实行下来,业主物业费不降反涨。物业费从原来0.9元涨到现在1.5元,小区业主享受相同不变的物业服务,花钱买东西,东西没有变,价格却增加了,这谁能同意。本人经过计算,物业费变更后,一年物业费要增加很多。尤其是低楼层业主,涨幅尤其明显。今年本身经济形势就不好,大家生活很紧张,这重大利好政策实行到小区,却变了味,增加了居民生活成本。物业涨价的收费标准从那来的,,至于标准是否达到,条件是否具备,服务水平能否跟上,不得而知,小区物业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综上所述,本人的诉求就是降低物业费用,最少维持原物业费用不变。国家出台的新政策不能成为物业公司敛财的借口。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04-29
回复单位:
管委会办公室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豪润新都物业涨价”问题后,经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调查处理,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高新区豪润新都小区购房合同约定物业费为0.9元/平米(月),一费制施行后,该物业按二级物业收费标准1.5元/平米(月)收取物业费,根据《渭南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擅自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确需要调整的,在相关部门监督下,提供公开真实、完整有效的物业服务成本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按栋公示拟调价方案及理由、成本变动情况等资料,经“参与表决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书面同意后,按照签署或者变更后的合同约定执行。未履行上述程序调整价格由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2024年4月29日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对该物业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要求物业公司在2024年5月7日前按要求整改到位。

    如有疑问您可电话咨询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0913-2115893)。

    感谢您的宝贵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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