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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吴**
信件编码:
GPPS20240425UBVF
来信时间:
2024-04-2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豪润新都/豪润·时光里小区物业收费是否合理
信件内容:
经查询领导信箱2023年10月24日关于《利君首座物业收费不合理》(GPPS20231024GSKN)信件得知,市住建局正在出台物业服务等级认定程序。目前豪润新都/豪润·时光里小区面临同样的问题,“一费制”改制之前,购房合同约定物业费为0.9元/平米(月),执行的资质等级并非二级物业;“一费制”改制之后,小区物业服务处按二级物业收费标准1.5元/平米(月)收取物业费,并于2024年4月(本人收到信息的时间)开始微信催缴物业费。 1、豪润新都/豪润·时光里小区物业服务处“一费制”改制前后按不同资质等级收取物业费的行为是否合理? 2、2023年10月份至今已七个月,为避免物业服务费越累越大的情况导致业主与物业双方产生更为严重的矛盾,请相关部门尽快确定物业服务等级认定程序。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04-29
回复单位:
管委会办公室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豪润新都收费/豪润·时光里小区物业收费是否合理”问题后,经高新区城建局和市场监管分局分别调查处理,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高新区豪润新都小区购房合同约定物业费为0.9元/平米(月),一费制施行后,该物业按二级物业收费标准1.5元/平米(月)收取物业费,根据《渭南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擅自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确需要调整的,在相关部门监督下,提供公开真实、完整有效的物业服务成本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按栋公示拟调价方案及理由、成本变动情况等资料,经“参与表决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书面同意后,按照签署或者变更后的合同约定执行。未履行上述程序调整价格由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2024年4月29日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对该物业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要求物业公司在2024年5月7日前按城建局要求整改到位。

    如有疑问您可电话咨询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0913-2115893)高新区城建局(0913-2117996)。

    感谢您的宝贵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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